滁州市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退休管理制度
為做好職工福利待遇,根據國家及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退休管理辦法。
第一章 內退管理辦法
第一條、內退標準
單位職工男性年滿58周歲,女性年滿48周歲,因身體原因確實不能從事本職崗位工作的,可向單位人力資源部提出內退申請,報經處行政辦公會議研究是否給予內退享受。
第二條、內退工資待遇
內退人員工資待遇按兩個等級標準執行:
1、男性職工年滿50-54周歲、女性職工年滿45-47周歲的,按照市局改革文件規定的內退工資標準執行,即執行:固定工資+職務補貼+保留津貼三項之和。
2、男性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上、女性職工年滿48周歲以上的,按事業單位現行退休工資標準執行,調資時只調檔案工資。
第二章、病退及正常退休管理辦法
第三條、正常退休
單位職工滿足國家文件規定的年限,人力資源部應按規定給予辦理正常退休手續。
第四條、病退
單位職工確因患病體弱等原因,不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男性職工年滿50周歲、女性職工年滿45周歲的,可憑下列材料辦理病退手續:
①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需注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加蓋醫院醫務科公章。
②本人病退申請。
③醫院病歷。
④個人獨生子女證。
以上材料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確定符合病退條件后報經處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后報送市公路局。
第三章、關于反聘退休人員管理制度及待遇規定
第五條、對已經辦理正式手續的退休、退養人員,原則上不予返聘使用。確因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崗位,需返聘上述人員的,必須經處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返聘手續。
第六條、對返聘使用退養人員的待遇,比照在職工資待遇,由返聘單位發放,單位暫停退養工資的發放。對返聘使用的退休人員待遇,除享受退休工資外,可參照以下標準由工地發放:
1、一般人員:300~500元/月;
2、主要管理人員:600~800元/月;
1、高級工程師或項目經理:800~1200元/月。